辽宁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623、625项目工房不发火导静电地坪工程招标公告
2024-11-06本招标项目:623、625项目工房不发火导静电地坪工程已由国家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国拨资金100.0%,招标人为辽宁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623、625项目工房不发火导静电地坪工程,内容包括623项目3401、3402、3403、3405、3405-1、3406、3407、3408、3408-1、3409、3409-2、3410、3410-1、3411、3411-1、3412、3413、3413-1、3414、3415、3417号建筑物;625项目3303、3303-2、3304、3304-1、3304-2、3304、3305-1、3305-2、3306、3311工房不发火导静电地坪工程施工及检测。
2.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
2.3 工程建设地点:庆阳化工北部厂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额8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清晰可辨认的能证明具有上述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清晰可辨认的能证明具有上述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4)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证书(注册在投标单位)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提供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并加盖公章);(6)其他要求:①提供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后,银行出具的资金能力证明扫描件(不低于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30%);②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 12 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③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应提供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6日 23时59分00秒至2024年11月13日 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7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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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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