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渤钻委托三乙二醇丁醚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06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钻委托三乙二醇丁醚采购,招标人为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级属性:17大类-通用化工产品。二级属性:17大类-通用化工产品。
项目背景情况:本项目为渤海钻探公司泥浆技术服务分公司委托采购项目,三乙二醇丁醚为泥浆技术服务分公司自产泥浆处理剂原材料,技术标准执行泥浆技术服务分公司提供的技术规格书要求。
2.2招标范围:此项目预计总金额133.2万元(含税),此项目物资数量为预估量,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最高限价详见明细表。
明细表
物资分类编码 |
物资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吨) |
包装要求 |
最高限价(元/吨) |
17031104 |
三乙二醇丁醚 |
检测项目技术指标 外观 透明液体含量(%)≥98.0 水分(%)≤0.5 |
90 |
金属/塑料/吨桶,包装新桶 |
14800 |
2.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2年。
2.4交货地点:接到用户通知5日内交货,分批次交货至大港油田物资供销公司指定库房。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渤钻委托三乙二醇丁醚采购,估算133.2万元(含税)。
2.6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7服务要求:(1)质保期为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2)a供货保障:承诺接受需方通知后,5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无故延期供货、拖延供货、无正当理由不供货,收到用户书面投诉共计2次以上,取消该供应商本项目供货资格。b售后服务:承诺在24小时内作出答复,(如必要)在48小时内派服务人员到现场。供应商负责对业主提出的质量疑义做出书面明确答复,确属产品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及时负责免费更换。
2.8包装要求:详见明细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信誉等相应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代理商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同时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制造商与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投标时,制造商为有效投标人;代理商与经销商同时投标时,以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两个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时,以取得唯一授权(项目授权高于区域授权)的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两个以上经销商同时投标时,以报价低的经销商为有效投标人。贸易商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贸易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1.2 业绩要求:/ 。
3.1.3 财务要求:/ 。
3.1.4 信誉要求:①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
3.1.5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3.1.6其他要求: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2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 元。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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