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安市大公镇海安农场污水泵站接管工程泵站改造、电气及自动化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11-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大公镇海安农场污水泵站接管工程泵站改造、电气及自动化施工(第二次)(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水务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国企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

(2)工程规模:海安市大公镇海安农场污水泵站接管工程泵站改造、电气及自动化施工

(3)招标范围:海安市大公镇海安农场污水泵站接管工程泵站改造、电气及自动化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招标范围

最高限价(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G202410242913(GK002)001001

施工

9.45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业绩要求:无。

3.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 2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 3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 4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交易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交易文件的获取(登录后查看)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4年11月12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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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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