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辽阳石化分公司2025-2026年度烯烃部乙二醇装置氯乙烷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阳石化分公司2025-2026年度烯烃部乙二醇装置氯乙烷框架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阳石化分公司2025-2026年度烯烃部乙二醇装置氯乙烷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烯烃部乙二醇装置用氯乙烷,用于辽阳石化公司烯烃部20万吨/年环氧乙烷/乙二醇装置,作为银催化剂的调节剂,用来调节乙烯氧化过程中主反应的选择性。采购数量18吨。

2.2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分批送货,具体数量及时间由买方提前通知。

2.3实施或交货地点:辽阳石化公司仓储运输中心。

2.4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供授权制造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代理商须为制造商在中国大陆总代理或自开标之日起二年及以上长期代理(提供有效的总代理或长期代理协议书/授权书)。不允许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不允许代理同一制造商产品的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

3.3 投标人须满足招标人供应商管理规定:投标人已在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资源市场的,须提供截图。投标人未在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资源市场的,须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能源一号网账号注册和准入申请;同时,邮寄办理准入相关纸版资料,时间以邮戳为准,相关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中标人未按承诺内容办理准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在环氧乙烷/乙二醇生产装置(中试装置除外)上成功使用业绩不少于1个(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所代理制造商业绩证明,所代理制造商产品由其他代理商销售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

有效证明文件包括三种形式,同时提供视为有效:

(1)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或扫描(可隐去价格,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等);

(2)至少一张与供货合同对应的,且距招标公告三个月以上的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等);

(3)用户出具的正式使用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标的物在用户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在辽阳石化公司无不良使用业绩。(须提供承诺)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或“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6日19时至2024年11月12日24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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