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包钢白云铁矿油电混合动力矿用自卸车试用招标(再次)招标公告

2024-11-06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钢(集团)公司白云鄂博铁矿。
项目编号ZC2410
2.项目概况
     ZC24100203Z,包钢白云铁矿油电混合动力矿用自卸车试用招标(再次)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
(元)
备注
1 白云铁矿油电混合动力矿用自卸车试用采购 签订合同后60天具备供货条件,实际供货时间根据甲方需求确定。 按照《备品备件、材料在线试验试用管理标准》要求进行评估,满足试用要求后使用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进行结算。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200,000.00 供货到现场,组装验收合格后,进行试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结束后,按照《备品备件、材料在线试验试用管理标准》要求进行评估,满足试用要求后使用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进行结算。
 
     项目概况:
(一)招标内容:
包钢白云铁矿一台油电混合动力矿用自卸车试用采购及现场指导安装,质保、培训等售后服务。
(二)招标范围:
包钢白云铁矿油电混合动力矿用自卸车一台(整车含6条轮胎、额外附带运矿车发动机一台),试用期限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白云铁矿油电混合动力矿用自卸车试用采购 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 具有矿用自卸车或宽体车产品供货业绩1份,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应的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代理商可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11/11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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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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