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西安高新区市政和交通工程质量抽测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07
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区市政和交通工程质量抽测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高新区市政和交通工程质量抽测检测服务项目(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或事业法人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类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验检测能力附表有相应检测项目)并具备质量监督部门核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非联合体磋商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并将网页截图附在评审资料中。

合同包2(西安高新区市政和交通工程质量抽测检测服务项目(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或事业法人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交通工程专项资质,并具备质量监督部门核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非联合体磋商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并将网页截图附在评审资料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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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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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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