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住宅楼热计量表安装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4-11-07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住宅楼热计量表安装项目已由呼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转发下达2024年第二批“两重”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呼发改字〔2024〕5号文件、呼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住宅楼热计量表安装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呼发改审批字〔2024〕7号文件、呼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呼中区住宅楼热计量表安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发改审批字〔2023〕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中区房产维修与供暖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国债及政府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住宅楼热计量表安装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呼中镇
2.3建设规模:在呼中区民悦小区,建工小区,邮政小区,兴林小区,田园小区,龙翔家园安装热计量表6067块及附属设施;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计划工期:2024年12月07日至2025年09月30日,共297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监理工作全部结束止;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8万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缴纳连续3个月(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承诺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除拟派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外,其他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分别配备。
3.5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之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 11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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