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红星发电1、2号脱硫总排口CEMS动态管控及分析仪升级项目公告

2024-11-07

项目编号:CCTC3024346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11: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星发电1、2号脱硫总排口CEMS动态管控及分析仪升级,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投标方负责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1、2号脱硫总排口CEMS 分析仪、动态管控仪及附属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环保验收。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所有设备交货至红星电厂。投标方应在设备到货后进行安装,15天内安装完成,60天内完成环保验收。

2.4 服务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2:投标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2家单机容量600MW(或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类似脱硫总排口动态管控及分析仪升级合同业绩(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工程范围内容页或技术协议、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投标人应提供机组容量相关证明资料等关键内容页,以证明自身满足业绩资格要求);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分析仪、数采仪等)必须有CCEP(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或CMA(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或CPA(中国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相关安全认证(提供相关认证证书);CEMS系统认证型号必须在国家环境监测总站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里(提供所用型号在国家环境监测总站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中的截图)。

3.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11月7日09:00到2024年11月27日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1月7日09:00到2024年11月27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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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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