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龙池镇深溪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二期)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2024-11-072.1 建设地点:都江堰市龙池镇深溪沟。
2.2 项目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29 平方公里。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招标(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须为注册在本单位人员)。
3.1.5 财务要求:☑不提供;
□提供:近 年(限定在3年以内)或成立至今无亏损。
3.1.6 业绩要求:□不提供;
☑近 3 年☑已完成 □正在施工/实施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21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含联合体牵头人)须不超过 /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 。
3.4投标人须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取得相应类别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未执行信用信息管理评价的行业类别除外);未取得的,其信用得分为0分。
3.5 资质要求为单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资质要求为多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对应的信用类别(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月 02 日 09 时 30 分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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