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汾西瑞泰井矿正珠煤业有限公司井下水处理站提标改造方案设计项目公告

2024-11-07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汾西瑞泰井矿正珠煤业有限公司井下水处理站提标改造方案设计,已由山西汾西瑞泰井矿正珠煤业有限公司以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阳南煤政字【2024】115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汾西瑞泰井矿正珠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8-2002)等法律法规,编制、评审、审批《正珠煤业井下水处理站提标改造方案设计》。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编制《正珠煤业井下水处理站提标改造方案设计》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井下水处理站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07 17:30至2024-11-1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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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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