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2024年社会渠道VI(门头、背景墙、灯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07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2024年社会渠道VI(门头、背景墙、灯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2024年社会渠道VI(门头、背景墙、灯箱)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JCG-SJZDX2411095),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2024年社会渠道VI(门头、背景墙、灯箱)采购项目所需的相关产品。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400万元(不含税),拟中标4名投标人,第一名中标份额为40%,第二名中标份额为30%,第三名中标份额为20%,第四名中标份额为10%。
供货时间:投标人须自接到招标人下达的供货通知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供货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区及各区县社会渠道营业网点(含辛集)。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任一分项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 | 相关要求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
1 | 铝塑板门头底板 | 1.龙骨:25镀锌方管及40角钢组合钢骨架; | 元/平米 | 338 |
2 | 铝塑板门头PVC字 | 1.二十毫米厚PVC字。 | 元/平米 | 206 |
3 | 铝塑板门头发光字 | 1.三毫米亚克力发光字; | 元/平米 | 619 |
4 | 箱式门头 | 1.3M喷绘布 | 元/平米 | 770 |
5 | 喷绘布门头 | 1.镀锌钢骨架; | 元/平米 | 86 |
6 | 铝塑板背板 | 1.基层:专用木龙骨及细木工板; | 元/平米 | 334 |
7 | 背漆玻璃背板 | 1.基层:专用木龙骨及细木工板 | 元/平米 | 302 |
8 | KT背板 | 1.成品喷涂KT板背板 | 元/平米 | 38 |
9 | 背漆玻璃标识 | 1.新做20厚蓝色亚克力LOGO及中英文字(中国电信) | 元/平米 | 333 |
10 | 软膜灯箱 | 1.墙面反光板; | 元/平米 | 617 |
11 | 超薄灯箱 | 1.五毫米厚纳米导光板; | 元/平米 | 326 |
12 | 侧翼灯箱 | 1.铝型材边框,亚克力吸塑板,表面文字丝网印刷; | 元/平米 | 1717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须具备自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框架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VI类产品销售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万元(以单项合同/订单中VI类产品销售的含税金额为准),VI类产品指门头、背板、灯箱等任意一种企业VI类的形象宣传物料。
2.1.4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本项目标的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7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2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2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2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13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