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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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GS-FZ-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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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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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四公司破冰滚、抛雪机竞争性谈判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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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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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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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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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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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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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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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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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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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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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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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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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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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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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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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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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投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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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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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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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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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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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供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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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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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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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筹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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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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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四公司根据除雪防滑作业实际需求,拟采购破冰滚1台、抛雪机1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本次采购要求设备技术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公告及采购方要求。供货地点为包件1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榴园镇王庄村枣临石化北100米;包件2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接庄街道接庄收费站院内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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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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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共划分为2个包件。计划采购包件1:破冰滚1台;包件2:抛雪机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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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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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价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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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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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为设备代理商的,应具备合格生产商的有效授权,其中合格生产商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4)所报价设备的生产或销售,国家、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具有相关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有行政许可要求的,应具有相关有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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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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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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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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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没有处于被冻结、接管、破产等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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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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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最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自查承诺书为准)。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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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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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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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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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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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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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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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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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2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2__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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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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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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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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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2024-11-08 10:00至2024-11-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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