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电长城大厦裙楼二层员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08

1.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中电长城大厦裙楼二层员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于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电长城大厦裙楼二层员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CEC

2.3 采购类型:服务

2.4 招标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主要规格及参数

总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含税)

1

中电长城大厦裙楼二层员工食堂餐饮服务

详见第六章

《技术需求书》

3,489,672.48元/年

2.5 服务期:管理服务期1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餐饮企业实际入驻之日提前或延期,正常管理期起止日自动提前或顺延。如遇客观因素需延期或提前结束,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深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在以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中没有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且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8)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投标截止日前(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仅指投标时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10)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餐饮服务许可证》。

1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个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含)/年,餐厅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

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其他要求:须在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领购招标文件,未领购的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购时间:2024年11月08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16时3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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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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