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AGC及协调控制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08

一、   招标条件

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AGC及协调控制系统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

2.2 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供货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单台机组的安装、调试、离线组态等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两台机组分别进行,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1号2号机组AGC及协调控制系统采购(CHDTDZ004/21-QT-02801):为1号、2号机组各供应一套外置式AGC控制系统对机组AGC及协调控制系统进行辅助调整(全工况,含深调);并对相关系统的部分就地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号2号机组AGC及协调控制系统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3个燃煤机组AGC协调优化(需含深调工况)或灵活性提升控制优化的供货或改造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服务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1-08 16:002024-11-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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