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开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台纯电动城市客车更换电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1-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DZ

2、项目名称:开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台纯电动城市客车更换电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330000.00元

最高限价:133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FDZB-F-2024-299-1

开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台纯电动城市客车更换电池项目

1330000.00

133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包段:开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台纯电动城市客车更换电池项目

5.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5.3采购范围:开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拟更换10台纯电动城市客车电池,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5.4供货安装期限:2024年12月31日之前供货安装完毕;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或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7月至9月)的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单位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自行出具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每份50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时间:2024年11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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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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