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2号机组辐射防护支持性工作项目2025年-2026年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11-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号机组辐射防护支持性工作项目(2025年-2026年)(第二次)已审批,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为已落实(企业自筹或国拨,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ZHL

2.2项目名称:

2号机组辐射防护支持性工作项目(2025年-2026年)(第二次)

2.3项目概况: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负责2号机组核清洁验收与维持、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与管理、放射性去污、辐射防护现场服务、防护用品转运与投放、安全质量等各项工作。

2.5交货地点:

福建省霞浦县指定地点

2.6交货期:

2025年4月至2026年9月(具体服务期限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2.7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注:投标单位须提供相关网站截图,未提供的则以评标委员会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

1)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中核集团、中国核电和本公司禁止业务往来的公司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3年内未涉及重大诉讼。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截止投标之日前10年内的行贿犯罪信息(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未提供的则以评标委员会当天查询结果为准,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10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不适应)。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号机组辐射防护支持性工作项目(2025年-2026年)(第二次)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回。

4.2发售时间:2024年11月08日18时00分—2024年11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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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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