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第五人民医院(安丰镇中心卫生院)消防工程改造采购公告
2024-11-0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4.37468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兴化市第五人民医院(安丰镇中心卫生院)消防工程改造(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投标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或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3.投标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二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具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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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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