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工务段关于“作业监控终端”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4-11-08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工务段关于“作业监控终端”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人为集宁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工务段关于“作业监控终端”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明细:作业监控终端单北斗台50
硬件技术要求:①采用安卓9.0或以上操作系统,CPU不低于八核2.0GHz。
②RAM内存容量2GB或以上,ROM机身存储容量32GB或以上,支持扩展存储插槽。
③显示方式为屏幕显示,能实现直接在屏幕上操作相关软件。屏幕尺寸3.1英寸或以上多点触控屏。
④配备不小于500W像素主广角摄像头摄像,不小于1300W像素的副摄像头拍照,支持激光指示、红外夜视功能。
⑤4G全网通制式,WIFI及蓝牙传输,支持单北斗定位。
⑥不低于3000mA锂充电电池,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充电时间不超过4小时。
⑦满足户外工作需要,防尘、防水等级不低于IP68。
⑧终端能够获取日作业计划信息,将采集到的图片、轨迹、音视频数据与计划进行关联,实现对施工(维修)作业过程监控。
⑨终端具备全过程音视频录制功能,可采用本机存储和远程访问功能,远程访问过程中本地音视频不受影响。
⑩设备须具备加密保护嵌入式防火墙可开可关,开启时电脑文件无法穿越本机,连接计算机自动启动飞行模式。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方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所投产品授权的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由产品生产厂家法人授权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且在有效期内。
5.不接受国铁集团2023年度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C、D级的供应商,须提供截图。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所列物资不可分项。。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8日20:00至2024年11月11日20: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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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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