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统一报表系统运维服务招标采购公告
2024-11-08项目名称:无锡市梁溪区黄巷街道第三方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9.902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无锡市梁溪区黄巷街道第三方保安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按照采购人指定范围和要求,做好社会秩序和重点人员安保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原件扫描件
2.投标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省级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证书(外省保安服务企业须提供已在无锡市保安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码的打印件可作原件使用,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提供成立时间至采购文件中社保要求的截止时间内的社保缴费证明)
10.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
1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证书(外省保安服务企业须提供已在无锡市保安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12-03 09: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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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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