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连城分公司2024零星固定资产项目智能激光粒度仪设备采购谈判公告
2024-11-09中铝连城分公司2024零星固定资产项目智能激光粒度仪设备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单位为中铝物资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铝连城分公司2024零星固定资产项目智能全自动激光粒度分析仪设备采购
2.2采购范围: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智能全自动激光粒度分析仪 |
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设备零购---智能全自动激光粒度分析仪技术规格书 |
套 |
1 |
2.3供货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河桥镇-中铝连城分公司安装现场
2.4交货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日内交货
3.谈判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及以上,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本项目只接受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或直供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直供商。
(1)生产商以及提供二次加工服务的供应商。
(2)生产商的销售平台公司,具有下属生产企业的母公司或集团公司,以及该母公司或集团下属销售平台。
3.1.1若为生产商的,须提供相应的生产许可证;若为生产商的销售平台公司,须提供生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以及证明其为销售平台公司的证明材料。
3.1.2若合格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本产品的生产商代理授权及生产商相关资质的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有2项本产品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证明资料包括本供应商销售合同(必须是参与供应商的业绩。提供合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包括盖章与签字)、供货范围部分,并提供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或采购订单和与之对应的销售发票。
3.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没有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4.注册方式:(登录后查看)
5.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请于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4日下午16:00前下载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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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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