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安能一局山西垣曲抽水蓄能电站Q1标工程项目部商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招标人为中国安能一局山西垣曲抽水蓄能电站Q1标工程项目部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山西垣曲抽水蓄能电站位于运城市垣曲县境内,上水库位于东坪村,下水库位于院后村下游清水河主河道上,上、下水库水平距离约3.3km,站址距太原公路里程 430km,距运城公路里程162km,距垣曲县现有公路里程58km。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中国安能一局山西垣曲抽水蓄能电站Q1标工程项目部商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包)内容 项目招标含税控制总价80.00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1 商务咨询 1.根据甲方提供的《专项变更索赔事项清单》,从立项、费用计算、报告编制、监理审核、业主审核和审计审核进行跟踪指导并给出书面咨询意见。 2. 对项目施工合同中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涉及费用、工期、变更、索赔和风险的合同条款进行解读,并向甲方交底。 3. 协助项目编制专项变更索赔事项清单中重要的变更索赔问题报告,专项变更索赔事项限定6个(含)以内(变更索赔报告的数量),签订合同后一周内组织人员进驻现场,进场后15天内编制索赔咨询服务工作计划,作为合同附件。咨询服务仅限于专项变更索赔事项清单中所列内容,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超出清单所列范围的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4. 参加监理业主和审计关于专项变更索赔事项清单中变更索赔问题的重要活动,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应配合甲方做好与监理业主的沟通协调工作。 5. 服务期内乙方免费提供PM+咨询服务平台。 项 1 80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为存续营业状态,营业执照正常营业;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在近年内(2023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年内(2023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1日起至2024年11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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