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银川房建公寓段停用给水所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拆除项目采购公告

2024-11-11
1.招标条件
银川房建公寓段停用给水所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拆除项目,已由根据《兰州局集团公司零小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兰铁计统〔2024〕37 号)以及《关于预下达 2024 年第三批成本及第五批安全生产费项目调整预算的通知》要求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房建公寓段,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银川房建公寓段停用给水所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拆除项目。
工程地点:银川、惠农、镇罗、韩府湾、长农、中干线一所。
建设工期:25天。
2.2工程范围
标段一:中干线一所闲置房屋拆除。中干线一所院内 29 间房屋长期闲置,存在倒塌安全隐患。原平流池及旋流池已废弃停用,需进行拆除。其中废弃房屋建筑面积约 680m2;拆除旧平流池 1247m2,拆除旧旋流池 580m2。
标段二:停用给水所及附属设备拆除。银川房建公寓段管内韩府湾、长农等 2 处给水所,银川站区祥和所、梦 1 所、梦 2 所、段部所等 4 处给水所,包兰线镇罗、惠农等 2 处给水所,以上 8 处给水所存在倒塌安全隐患,需对给水所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拆除。对给水所内水源井进行封停,并拆除扬水设备及其控制设备。
2.3招标范围
银川房建公寓段停用给水所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拆除项目范围内所有工作量。
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1投标人要有一定数量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劳力,能够承担或处理合同内约定的各种风险,且只能承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施工项目。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1投标人须提供近期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3.5投标人近3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3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6日09时00分,(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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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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