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晓物业消防报警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11.1 项目编号:YC
1.2 项目名称:春晓物业消防报警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1.3 预算金额:/
1.4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春晓物业消防报警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为招标人采购的春晓物业消防报警改造工程(各标段)提供监理服务。
1.5 最高限价:本次项目的监理费率最高限价:工程结算审计价的3.3%
1.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春晓物业消防报警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为招标人采购的春晓物业消防报警改造工程(各标段)提供监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7合同履行期限:/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具有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有效证书,并提供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特别说明: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相关要求:根据江苏省住建厅、南京市建委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以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2.3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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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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