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物流公司宁波地区2024-2027LNG项目液化天然气船舶代理服务协议-20241111招标公告

2024-11-11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物流公司宁波地区2024-2027LNG项目液化天然气船舶代理服务协议-20241111)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上海区域中心-物流公司宁波地区2024-2027LNG项目液化天然气船舶代理服务协议

采购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2024年12月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4.专业资质:

投标人应提供《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备案截图(已备案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可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wtis.mot.gov.cn)首页左侧“资质查询”边栏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备案查询栏目查询是否备案。

 

(2)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C、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船舶代理的业绩。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及验收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2)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3)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4)项目验收报告。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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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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