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蛟河市前进乡九年制学校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11
项目名称:蛟河市前进乡九年制学校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11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11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生物质颗粒燃料(木质颗粒热值大于4200千卡/千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取暖期内供货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并将查询资料附入投标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投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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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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