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西安润滑油销售分公司公务用车租赁三次招标公告
2024-11-11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西安润滑油销售分公司公务用车租赁(三次)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安润滑油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西安分公司围绕“做大规模、做精市场、做优结构、做强实力”工作目标,组建了攻关团队,近年来开发了一些大型集团客户,随着业务规模扩大,需要拜访和开发的客户及来访人员增多,接待任务大幅增加。计划租赁两台1.8升以下(含1.8升),购车价格18万元以内(不含购置税)的车辆作为公务用车使用。本项目预计金额:15万元/年,含税。
车型 |
数量/台 |
估算金额 |
中标人数量 |
备注 |
大众迈腾插电式混动 |
1 |
15万元/年 |
1 |
投标人需对不同车型分别报价 |
大众帕萨特插电式混动 |
1 |
2.2招标范围: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类企业,为中国石油西安润滑用销售分公司提供乘用车租赁服务,提供租赁车数为2台。
服务标准:
车辆排量需为1.8升以下(含1.8升),购车价15万元-18万元(不含购置税),车辆手续齐全合格,使用年限为2022年后车辆(含2022年),上述要求按购车发票、按机动车行驶证的登记日期为准。
注:招标人列出了参考品牌(生产厂家)或型号,是基于技术要求,而不是指定品牌(生产厂家)或型号,仅作为本次招标的参照。投标人须按照该类别品牌产品参与,投标产品不低于该品牌产品的综合性能或技术要求(具体情况可咨询招标人),对此投标人可提出替代,并填写投标人推荐的替代选择清单并做详细说明,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招标人所提出的参考品牌(生产厂家)或型号,此种替代不视为不响应本招标文件。若投标人替代产品无法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中标后,若中标人提供替代产品使用过程中无法满足技术需求及匹配性,招标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的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2.2.3招标人承担油料费、过路过桥费、维修保养费用;其余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保额不低于20万。
2.2.4服务车辆无未处理的违法及其他法律纠纷,否则因此给使用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服务方负责赔偿。
2.2.5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或因中标人车辆及管理原因,导致租赁车辆到位不及时造成服务中断,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相应损失金额由中标人全部承担,同时取消中标资格,终止合同执行。
2.2.6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提供保供措施,承诺24小时救援,7日内不能排除的,安排同档次车型替换。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要1家服务商。
2.5服务地点:中国石油西安润滑油销售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租赁设备要求:提供符合服务要求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两辆。自有车辆须提供服务车辆清单及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簿,租赁车辆须在上述基础上额外提供租赁合同。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公告(类别)用车标准、行业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车况良好;承诺提供的车辆必须有合法的手续;承诺车辆无未处理的违法及其他法律纠纷。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其他要求:参加招标的服务商需要提供承诺:不得有西安润滑用销售分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石油西安润滑油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本项目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登录后查看)报名。
4.2招标文件每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2日08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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