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原子荧光光度计购置招标公告
2024-11-11一、项目概况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原子荧光光度计购置招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
2、项目名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原子荧光光度计购置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400000.00元
4、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400000.00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原子荧光光度计购置,具体采购需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书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1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2日(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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