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地下室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及墙面涂料标识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1
1. 发包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发竞包服务类项目。
2024年地下室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及墙面涂料标识项目,投资估价约 48.2868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发包人为  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发包。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发包规模:投资估价约48.28686万元。

项目地点:位于南浔CD-29A地块(南浔金融服务中心人防工程)、南浔頔塘南岸新建工程西区块CD-01-02-03B地块、南浔金象湖公园商务会所、南浔浙商回归总部经济园C区。

发包范围:南浔CD-29A地块(南浔金融服务中心人防工程)、南浔頔塘南岸新建工程西区块CD-01-02-03B地块、南浔金象湖公园商务会所、南浔浙商回归总部经济园C区地下室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及墙面涂料标识,面积约 50534.21m² ,具体发包人要求为准。

服务期限:承包人需在接到发包人通知30日历天内完成本次发包范围内所有货物的供货、施工。

项目质量目标:符合人防办最新合格标准及其它规范规定要求。

质保服务:供货完毕并国动办经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免费质保。质保期内的货物免费维修,不能维修的予以调换。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上门、24小时修复。同时,成交人必须有可靠的服务保障。保修期结束前,须由成交人技术人员和发包人代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成交人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成交人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发包人,报告一式两份。

3、安装调试

(1)安装地点:发包人指定安装地点。

(2)工期:承包人需在接到发包人通知30日历天内完成本次发包范围内所有人防设施设备维护以及标识标牌提升的设计、制作及安装。

(3)安装标准:本项目须符合《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人防设施设备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 竞包人资格要求

(1)竞包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4. 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包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21日14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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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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