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黄河钻井总公司钻杆动力钳维修项目招标项目公告

2024-11-11
一、招标条件

本黄河钻井总公司钻杆动力钳维修项目招标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80.00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黄河钻井总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目前,部分井队的钻杆动力钳投产时间长,存在漏油严重、部件变形、运转无力等问题,需进行检修,检查更换损坏或不符合标准的零配件,并试机合格。

2.2 标的物:钻杆动力钳维修的配件、材料、劳务。

2.3 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黄河钻井总公司所施工的国内市场区域。

三、资格要求

黄河钻井总公司钻杆动力钳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复印件证明。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未被列入胜利石油工程公司供应商、承(分)包商黑名单或灰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提供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扫描件(需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至少一名管理人员具有市级及以上政府或用户单位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合格证》,提供证件扫描件。

6.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承诺书”:我公司已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列入项目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全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没有挪作他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承修设备的专用车间和自有装备。提供办公场所和车间情况说明、照片;提供设备台账。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11月11日 09:00:00至2024年11月15日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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