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普通国省干线与县乡道路平交路口整治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4-11-12本招标项目新泰市普通国省干线与县乡道路平交路口整治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2项目名称:新泰市普通国省干线与县乡道路平交路口整治提升工程监理;
2.3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4建设规模:是对G205山深线-借庄路交叉口、S241临徐线-寺山路交叉口和S241临徐线-刘杜镇府前街交叉口等平交路口开展整治提升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是改善路口左直不分、视距不良、缺少信号灯、加宽路面、拆除妨碍视距建筑物等问题。本工程项目实施后能保障公路平交道口安全通行,促进公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进一步提高公路服务的效率、质量,改善道路服务水平,提高道路行驶舒适度;
2.5工期要求: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范围内的监理服务,并在工程总承包其他阶段为招标人提供合理化建议和必要的协助;
2.8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不划分标段;
2.9监理最高限价:10.5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自2024年11月1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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