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煤炭产业和煤业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委托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煤炭产业和煤业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委托编制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服务项目内容包括委托编制《集团公司煤炭产业“十五五”发展规划》和《华能煤业有限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两部分。其中:煤炭产业规划重点包括:“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十五五”战略发展目标与发展布局、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方案、重点任务举措、重大工程项目以及2035年远景目标等。煤业公司规划重点包括:公司发展现状、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十五五”发展定位、战略目标与总体布局,研究提出各专业方向发展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重点涵盖加快建设新型综合能源体系、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创建一流企业、推进高水平科技创新等方面内容,并研究制定相应保障措施。

2.2 服务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7区8号楼。

2.3 采购内容:受托方根据委托方要求完成《集团公司煤炭产业“十五五”发展规划》和《华能煤业有限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后,提供纸质版报告各10本,电子版资料各1份。

2.4 服 务 期: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

3.2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扫描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煤炭企业(产能规模不低于1000万吨/年)总体发展规划相关业绩至少2份(合同及发票要求详见【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须知】),同时须提供相应煤炭企业生产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煤炭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

(2)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负责或参与过煤炭企业(产能规模不低于1000万吨/年)总体发展规划相关业绩至少2份(合同及发票要求详见【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须知】),且合同内须能体现其负责或参与过该项目,或提供委任书、项目人员名单等佐证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提供2024年4月以来至少3个月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3.2.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须知】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里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为准。

①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②每份合同业绩须对应提供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可以是阶段性收付款发票)扫描件,至少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无结果的,按无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2日09:00起至2024年11月18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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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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