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宿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扩建协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垃圾仓加热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宿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扩建协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垃圾仓加热系统采购,已由宿迁市行政审批局【宿行审投资发(2023)10 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2.2 项目规模: 日处理量为 1500 吨/天的垃圾焚烧炉排炉,相应配套 4 台套中温中压参数余热锅炉和 3 台汽轮发电机组

2.3 交货期限及施工工期:
设备交货期限:2024 年 12 月 10 日开始交货, 2024 年 12 月 20 日完成交货。

安装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12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1 月 20 日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垃圾仓新增加热系统 2 套的采购、安装、调试以及与设备配套的附件,就地、远程控制等即 EPC“交钥匙”工程。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安装、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3)其他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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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2 个已完成类似垃圾仓加热或原液回喷技改设备的供货及施工,合同业绩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

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及验收证明文件。

3.4 信誉要求:(登录后查看)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8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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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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