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围墙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1本招标项目 某部围墙整修项目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 部分上级拨款及部分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拟对某部围墙进行整修,包含拆除原有围墙、新建围墙、围墙照明、新建路面等
2.2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2.3最高投标限价:691128.67元
2.4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自2023年4月1日起,供应商参加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必须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 】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3年第三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2024年5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2.提供2024年5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社保代收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投标人为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须提供 , 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可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
4 .资格审查 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0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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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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