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双江口泄洪系统项目部辅助材料招标的公告

2024-11-12
1.招标条件

1.1现有双江口泄洪系统项目由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用辅助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金川县境内,是大渡河流域水电梯级开发的上游控制性水库工程,上距马尔康县城约46km(现有公路距离,下同),下距金川县城约45km。坝址位于大渡河上源河流足木足河与绰斯甲河汇合口以下约2km处,控制流域面积约39330km2,多年平均流量502m3/s。电站的开发任务主要为发电,采用坝式开发,水库正常蓄水位2500m,总库容28.97亿m3,调节库容19.17亿m3。电站装机容量20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77.07亿kW·h。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辅助材料包件(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双江口泄洪系统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拟招标设备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涉及专利的,须有相关专利授权;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无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拟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拟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单个合同额须达到50万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①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②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2024年11月08日10时至2024年11月22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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