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包河区不带电交通设施养护项目新式护栏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2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4

2、项目名称:包河区不带电交通设施养护项目新式护栏采购安装项目

3、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4、招标人:合肥滨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业主:合肥九狮园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6、项目概况:根据建设单位工作安排,需在葛大店路(太平湖路-牯牛降路)、鱼梁路(北京路-永丰路)新增新式机非护栏。其中葛大店路段需要增设新式机非护栏约288米,鱼梁路段需要增设新式机非护栏约366米,最终增设数量以现场实际安装数量为准。。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

7、项目概算:141264元

8、项目类别:货物类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10、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可以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也可以是拟投货物制造商有效授权的非制造商,制造商和其委托的非制造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护栏合同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或在线修复审核通过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失信主体;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三、获取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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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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