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犁煤器自动抬犁和降尘改造招标公告

2024-11-1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犁煤器自动抬犁和降尘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兴隆一路6号。

2.2项目规模: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犁煤器自动抬犁和降尘改

造。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起12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犁煤器自动抬犁和降尘改造(CHDTDZ001/23-QT-173701):对二期煤仓和筒仓共66台犁煤器及附件拆除(推杆利旧),升级换型;对二期煤仓66套犁煤器实现自动抬犁改造;对煤仓和筒仓共98套仓口防尘罩制作安装;对煤仓和筒仓共98台犁煤器电控柜拆除,更换为新型防爆电控柜(筒仓22台电控柜移位至指定位置)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犁煤器自动抬犁和降尘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00MW等级及以上输煤系统犁煤器改造业绩不少于2项(单项业绩金额不低于50万元)。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1-12 14:502024-11-19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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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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