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贵州联通蓄电池以旧换新置换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2024-11-121.1 项目概况
置换的蓄电池为符合不可用条件但未申请报废或达到使用年限并存在隐患的现网蓄电池。
1.2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规模、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1.2.1采购内容:采购废旧蓄电池以旧换新服务商一家,负责全省范围内2024-2026年(两年)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旧电池拆卸、搬运运输、处置,以及新电池置换、搬运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
拟置换新电池为:2V阀控式铅酸蓄电池,4种型号(500Ah、1000Ah、2000Ah、3000Ah);12V高倍率铅酸蓄电池,1种型号(700W),拟置换的物资如下: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
单体2V/500Ah,24只/组,含电池架 |
组 |
单体2V/1000Ah,24只/组,含电池架 |
组 |
|
单体2V/2000Ah,24只/组,含电池架 |
组 |
|
单体2V/3000Ah,24只/组,含电池架 |
组 |
|
高倍率铅酸蓄电池 |
单体12V/700W,含电池架 |
只 |
1.2.2采购预算:无收无支项目,无直接预算的资产置换类项目。
1.2.3置换规模:经业务部门评估确认后提出每批次拟置换蓄电池规模,2年内拟置换废旧铅酸蓄电池规模按单体电压2V计容量不超过1000万AH,具体以置换需求为准。
1.2.4交货期及工期:在采购人或其下属地市分公司置换订单签订之日起,中选人需在20个自然日内完成各级环保部门关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相关手续办理,并在办理环保部门相关手续完成后10个自然日内,采购人与中选人共同到采购人指定的现场进行废旧蓄电池的拆卸、实物清点、移交搬运及新电池安装。
1.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规范及采购文件、合同规定。
1.3 中选人及标包划分
1.3.1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2中选人数量:1名。
1.3.3中选份额:100%,负责本项目实施。实施地域:贵州省内采购人(含下属分公司)指定地点(电池拆除或安装现场)。
1.3.4采购结果适用范围:本次采购结果只针对本项目采购范围有效。
1.4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旧铅酸蓄电池置换新铅酸蓄电池最高置换比例为3.9:1,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置换比例3.9:1)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注册证件(如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2.2 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
2.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商业信誉(如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1)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弄虚作假违规违法行为;(提供声明)
(2)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禁入期内;(需同时提供两项信息查询截图)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需同时提供两项信息查询截图)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5应答人不在中国联通集团或贵州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业务禁入期内。(如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答。如为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最多由3家成员单位组成,其中1家负责废旧铅酸电池回收,1家负责新铅酸电池供应,1家负责铅酸电池施工,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负责新铅酸电池供应的成员担任。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协议书扫描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应答。
2.7应答人须具备政府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扫描件,如为联合体,负责废旧铅酸电池回收的成员须满足本规定),且满足如下要求:发证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之前,则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涵盖HW49中900-044-49;如发证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涵盖HW31中900-052-31;确保在贵州地区通用;核准经营方式须具备“收集、贮存”。
2.8应答人须为本项目置换的新铅酸蓄电池的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不接受代理商应答,如为联合体,负责新铅酸电池供应的成员须满足)。
2.9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负责施工的成员须满足本规定)。
2.10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负责施工的成员须满足本规定)。
2.11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施工项目经理(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24年6月至今应答人为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负责施工的成员须满足本规定)。
2.12 应答人在整个合同期必须具备的要求(提供承诺):
(1)承诺具备本项目所需覆盖贵州省全省合格的报废铅酸蓄电池仓库(自有或租赁),仓库应通过当地环保部门验收;
(2)承诺由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报废铅酸电池的运输(自身具备或委托具备资质第三方);
(3)承诺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回收报废铅酸蓄电池(含拆除、安装等)。
(4)承诺代为办理环保部门同意跨省、跨市州转移的批复;承诺按照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依托贵州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全省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工作。
2.13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不分包不转包承诺)。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00至2024年11月1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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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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