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专职消防队伍对标建设新增个人防护器材和易耗抢险救援器材消防头盔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12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专职消防队伍对标建设新增个人防护器材和易耗抢险救援器材消防头盔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物资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专职消防队伍对标建设新增个人防护器材和易耗抢险救援器材消防头盔公开招标。
2.2 项目概况: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专职消防队伍对标建设新增个人防护器材和易耗抢险救援器材项目所需消防头盔583顶招标控制总价为242.4697万元(不含税),已完成物资需求计划提报,获西南油气田公司批准。技术文件已确定,资金已落实,现已具招标条件。
2.3 招标范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专职消防队伍对标建设新增个人防护器材和易耗抢险救援器材消防头盔。供货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标的物资编码为:45050101。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限价单价 (元/不含税) |
单位 |
数量 |
限价总价 (元/不含税) |
备注 |
1 |
消防头盔(物资编码:45050101) |
详见技术文件 |
消防头盔技术规格书 |
4159.00 |
套 |
583 |
2424697.00 |
|
合计 |
2424697.00 |
注:本次招标采购结果将发布为西南油气田管理目录,目录有效期一年,仅适用于本项目采购计划的实施。
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包。
商务计价方式:人民币,投标价为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供货范围内的物资总价,投产试运行包装费、资料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现场指导安装费、调试费、投产保运服务费、培训费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中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不含增值税。
2.4 本次招标设置单价及总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上表(不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交货地点:四川、重庆区域内,具体地址由需求单位另行通知。
2.6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下达后30个日历日内具备交付条件,按用户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不满足交货期的投标将被否决。
2.7 质量标准: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行政主管部门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及其上级单位相关规定,符合项目适用的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2.7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消防头盔技术规格书。
2.8 投标样品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及技术规格书:投标人现场验证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取得并提供产品制造商对该产品的唯一授权;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产品时均被否决;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时,均被否决。
*3.3 技术要求: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消防头盔技术规格书》中第一部分 通用技术要求中第3.1.1中(1)条《供货商证书要求》、3.1.3条《投标人现场验证要求》、3.3.5《投标应提供的文件》,第二部分 专用技术要求中第1条《采用规范、标准及法规》、第4条《技术参数要求》中“*”条款,第6.2条《质保期》。响应方式为:投标人应对照需响应的条款逐条说明其资质、证书、投标产品参数等,不能以“满足”、“同意”、“优于”等笼统语言进行响应。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 6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不少于 3 份业绩。业绩:投标产品(品牌、型号须一致)。
1份合同为1份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应与本次投标所提供产品一致,提供此业绩的销售合同、发票扫描件(可隐藏价格),需列明销售业绩清单包括销售产品型号、名称、签订单位、使用单位、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5 财务要求:
*3.5.1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2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6.2 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若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以及分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事故,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3.6.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6.1-3.6.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6.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7 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所投产品采用全部技术无侵权。
*3.7.2 投标人须按照<履约承诺函>格式进行履约承诺。
如果技术规格书中投标人资质、业绩、应提供的证书等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一致的,则以“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任一“*”条款将被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