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苏州市广济医院关于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11-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0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采购单位业务需要,购置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一套。

合同履行期限:(1)交货期限: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接采购人送货通知后2个月内送货到位并安装调试结束。 (2)验收标准:采购方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招投标文件内容进行验收。 (3)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整机不低于五年的原厂质保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前来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证明(若在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则无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经营资格证明。

注:

(1)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本次采购内容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或优先采购的产品。本次采购内容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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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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