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及中国石油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2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及中国石油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保险项目招标已由大连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及中国石油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保险进行公开招标。
昆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作为本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非因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保险经纪人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开展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标段1:大连石化公司2025年机动车辆保险、船舶险项目(包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大连石油化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大连石油化工有机合成有限公司的全部车辆)。机动车辆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采用独家承保形式,将承保的车险业务以70%比例再保险分出给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期限1年。大连石化公司船舶险,采用共保形式,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入围参与共保(独家中标保险公司主承50%,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50%);保险期限1年。最终承保方式以中石油集团《关于集团公司2025年度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工作总体安排》通知内容为准。
标段2:大连石化公司2025年非因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包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大连石油化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全体在职职工。)招标险种为非因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24小时条款)。投保人数为全体在职职工(包括被保险人雇用的合同化员工、市场化用工、劳务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约5412人(以实际投保人数为准),采用独家承保形式,保险期限1年。最终承保方式以中石油集团《关于集团公司2025年度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工作总体安排》通知内容为准。
2.2标段划分:
标段1: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
标段2:非因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2.3 保险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期限为一年。
2.4 其它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保险方案》。
2.5 报价方式:
标段一:合计保费(元):(商业险+交强险+车船税+船舶险)。
标段二:合计保费(元)。
2.6 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一:合计保费(商业险+交强险+车船税+船舶险),投标人报价超过160万元价格视为无效投标。
船舶险,最高费率:详见下表中参考费率。
合计保费。
序号 |
船名 |
船舶种类 |
建造年份 |
吨位 |
险别 |
保额 |
2025年 参考费率 |
1 |
石消1 |
消防船 |
1992 |
246 |
沿海内河 |
8,058,900.00 |
0.2162% |
橡皮艇 |
_ |
2013 |
_ |
137,610.32 |
0.2162% |
||
2 |
石化 |
油污水处理船 |
2009 |
27 |
沿海内河 |
15,741,283.39 |
0.2162% |
附加螺旋桨 |
√ |
0.0218% |
|||||
四分之一 |
√ |
0.0218% |
标段二:
投标人报价超过以下价格(2024年承保费率)的视为无效投标:166元/人(预估投保人数5412人,以实际投保人数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格的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责任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其他),并依法经营满三个自然年度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总公司负责重大项目的相关责任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大项目部或重点客户部等),该相关责任部门须具备承保、核保相关组织、协调能力,并且具备理赔及其它售后服务的协调能力。投标人为分公司,同时须持有其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代表非分公司负责人的,须持有投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1.2、标段1、2:投标人总公司须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关于发布2024-2026年度财产保险机构准入名单的通知》中列明的财产保险公司。
3.1.3、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
3.2 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
标段1、2:总公司在2023年第4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须大于120%(含120%),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年度信息披露。
3.3保险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人具有:
标段1:为投保30辆以上的单项企业机动车辆险(不限行业)提供保险的业绩(提供保险协议或车辆明细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独家承保。
标段2:为投保100人(含)以上的单项企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不限行业),提供保险的业绩(提供保险单复印件或保险单抄件或保险合同/保险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独家承保。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①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保险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其他要求:投标人的失信分值应低于8分;失信分值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2日20时至 2024年11月18日24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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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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