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经贸学校餐饮实训专用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2024-11-12项目编号:HLZB-
项目名称:餐饮实训专用设备(二次)
预算金额:19.952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952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餐饮实训专用设备(二次) |
1项 |
199528.00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合同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属于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依据国 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 志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闽财购〔2024〕6 号规定,本项目中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均可提供承诺函,视同提供证明材料。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格式见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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