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振宁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6台防弹运钞车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2024-11-121、项目编号:XC-Z
2、项目名称:咸宁市振宁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6台防弹运钞车采购项目(三次)
3、采购内容:采购防弹运钞车辆6台,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人民币):120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120万元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0 日历天
8、质保期:10万公里
9、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本项目(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防弹运钞车的合法改装厂家,具有车辆改装资质,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投标(提供资质复印件盖章);
(2)投标人必须是最新一期公安部采购入围单位(2022年-2024年);
(3)投标人所提供的防弹(专用)运钞车的车型必须列入工信部目录公告范围之内,符合公安部《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条件》标准,同时需要出具国家相关部门检测机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盖章);
(4)提供的运钞车底盘必须具有底盘厂商签署的合格证,并具有车辆底盘的全套正规手续(提供承诺在交付车辆时向招标人提供底盘和改装车辆的合格证及全套手续原件)。
注: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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