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生产缝制设备采购公告

2024-11-13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保证金

1

A02290100缝纫机

生产缝制设备

1批

175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75万元

2

1批

178万元

1.78万元

3

1批

159万元

1.59万元

注:1、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的货物进行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单位授权书: 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以及执照,审计报告所签署的会计师资格证书);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写明复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的电子档,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若资信证明有写所致的单位(接受人),单位(接受人)名称为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否则视为无效。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无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评标委员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品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景弘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及其下属单位采购项目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黑名单)内的声明函。

(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在景弘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及其下属单位采购项目放弃中标(成交)或者虚假应标(响应)的声明函。

(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景弘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及其下属单位处罚(要求缴交)200万元(含)以上的罚款(违约金)的声明函。

3.2特定条件: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期限: 2024年11月13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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