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中心医院社康中心配置艾灸排烟系统采购公告
2024-11-131. 项目编号: LHAZ
2. 项目名称:龙华区中心医院社康中心配置艾灸排烟系统
3. 预算金额: 498,800.00 元
4. 最高限价: 498,800.00 元
5.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服务需求 |
备注 |
龙华区中心医院社康中心配置艾灸排烟系统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00%
7. 合同履行期限: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期为接招标人通知后 10 日内供货至工地现场指定地点,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和资料等应随产品一同交付。
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 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 2023 〕 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声明函或不符合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8.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中标备查);其中会计、法律、造价咨询、保险、银行、电信等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但必须由总公司提供授权。
( 2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进口产品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
若所投产品为进口,则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 ;若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无需提供。
(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 1. “信用中国”以及市、区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具体以开标当日上述渠道的全部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 年 11 月 14 日 09:00:00 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30:00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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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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