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学院校园标识系统细化设计制作安装的采购公告
2024-11-131、项目编号:1499
2、项目名称:校园标识系统细化设计制作安装
3、采购计划文号:ZFCG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44700.00元
6、采购需求:
本次磋商项目共1 包,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项目情况概述 |
备注 |
1 |
校园标识系统细化设计制作安装 |
1 |
项 |
按照学校总体设计方案,一是细化设计制作安装校园户外导视总索引、一级导视、二级导视、三级导视,户外宣传栏等校园公共区域标识内容,二是细化设计制作安装以及校园公共区域文化装置雕塑的标识,进一步凝练具体文字内容,凸显大学文化内涵和大学精神,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定位,体现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体现用三个文化育人,体现把吕梁精神、晋绥文化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过程中,营造良好育人氛围,落实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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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吕梁学院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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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支付方式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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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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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7、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后60 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达到验收标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1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出具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当出具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
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无
4、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2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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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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