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kW级采出水制氢系统集成用钛板、镍板、不锈钢板等14项零部件加工招标公告
2024-11-13本招标项目100 kW级采出水制氢系统集成用钛板、镍板、不锈钢板等14项零部件加工,招标人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根据科研项目规划,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加工100 kW级采出水制氢设备系统零部件,并集成设备。项目服务内容包括:钛板、镍板、不锈钢板等加工、表面处理和焊接等,以及100 kW级采出水制氢设备的集成。项目服务标准见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提供100kW级采出水制氢设备的零部件加工与系统集成,根据甲方要求,开展钛板切割成型、镍板切割成型、不锈钢板切割成型、钛板表面处理、镍板表面处理、不锈钢板表面处理、钛网切割成型、镍网切割成型、镍网表面处理、钛网表面处理、膜材料切割成型、电极材料加工成型、钛材焊接、钢材焊接和系统集成等工作。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
2.5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有类似采出水直接电解制氢零部件或产品供货业绩1项,须提供合同封面页和盖章页等关键页,以及零部件照片或设备照片和铭牌照片,并加盖公章,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须提供对应合同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3.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财务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近 3 年( 2021 年至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审计报告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需提供以企业法人作为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人为企业法人的房产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企业法人具有生产经营场所的有效证明材料。
3.5.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需提供承诺函。
3.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
3.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不划分标包的项目按一个标包),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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