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西路建集团横州市建成区九曲塘小溪、邓塘小溪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九曲塘小溪治理工程PE100塑料给水管材料-第二次采购公告

2024-11-13
一、采购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备注

1

PE100塑料给水管

dn75

16

2024.11

PN=1.0Mpa

2

dn100

495

PN=1.0Mpa

3

dn150

73

PN=1.0Mpa

4

Dn250

582

PN=1.0Mpa

5

Dn300

129

PN=1.0Mpa

6

Dn300

204

牵引,PN=1.6Mpa

7

Dn400

725

牵引,PN=1.6Mpa

8

Dn500

587

牵引,PN=1.6Mpa

合计

 

2811

   

注:本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双方结算数量为准,供方应考虑数量调整的相关风险,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横州市建成区九曲塘小溪、邓塘小溪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九曲塘小溪治理工程设计图纸。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满足工程项目的设计要求,及项目业主、监理对工程生产质量的相关规定。其技术指标及规格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三、报价说明:

(一)报价包含原材费用、加工费、装车费、运杂费、税金、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在协议执行期内为固定价。在协议执行期间,结算单价不予调整,亦不免除供方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二)供方应充分考虑交货期、交货地点等相关因素;

(三)需方会对响应报价进行评审,如报价单位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需方有权要求报价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低于成本价报价,应否决其响应报价;如报价单位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需方有权要求报价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高于市场价报价,应否决其响应报价;

四、供货要求:

(一)供货期限:2024年11月至项目工程结束,具体视项目施工进度而定;

(二)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项目施工图纸要求,若不符合将进行退货处理,因产品不合格对工程项目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三)送货地点:横州市建成区九曲塘小溪、邓塘小溪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九曲塘小溪治理工程任何施工点。

(四)产品需随车附产品质量证明书等相关检测报告。

五、评选要求:

(一)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法,推荐有效综合报价(不含税)最低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二)若本次采购出现两家及以上的报价单位的报价(不含税)相同且最低时,优先推荐在电子招采平台上响应报价最早的报价单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三)若有效综合报价(不含税)排名第一的报价单位主动放弃成交(需出具书面说明)或被投诉且经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或因各种因素无法履约的(需出具书面说明),则取消其成交资格,由供方重新发起采购。

六、结算方式:

(一)一票制结算,月结,供方需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到场验收合格后,供需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供方提供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的80%,剩余20%货款视项目资金情况而定,于3个月内支付完毕。乙方在结算时间内将结算单及发票送交甲方,甲方须在收到后向乙方核对、确认完毕。甲方给乙方结算时间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如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等其他金融工具方式支付货款。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贴现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如合同有效期内,因税收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发生调整的,与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税率(征收率)不一致时,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变化之日起,对本合同金额依据变化后的增值税税率(征收率)进行测算后进行补充调整。

(三)需方开票信息:

(登录后查看)七、注意事项:

(一)报价单位严禁擅自变更报价清单,如变更的视为无效报价,按否决其响应处理;

(二)报价填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价,按否决其响应处理;

(三)禁止报价单位串通报价,禁止进行不公平竞争的相关行为,如出现以上情况,否决其响应资格,并且采购方有权终止本次采购。

(四)报价单位响应报价成交后,若以各种理由不按约定供货的,我单位有权把该单位拉入黑名单,并禁止其再次参与我公司的采购活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登录后查看)九、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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