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花鱼井片区一号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4-11-13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花鱼井片区一号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贵阳市观山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阳观山湖投资(集团)观投置业有限公司 (代建)、贵阳观山湖城市运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业主),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址:(登录后查看)。2.2 项目性质:新建。2.3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4237.33平方米(81.356 亩),总建筑面积176813.81平方米,安置房套数约1136套(最终以规划部门审定为准)。2.4 计划工期:1020日历天(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960日历天)。2.5 项目总投资:91361.98万元,本标段合同估算价:64657.47万元(其中:设计费:562.20万元,建安工程费:64095.27万元)。2.6 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①方案设计;②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③其他相关服务。(2)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全部建设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工程保修等必须或附带完成的工作。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项目的施工准备、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除招标人专业发包外)、竣工资料编制、移交及保修等全部内容。2.7 招标内容:(1)设计招标内容:①方案设计:概念方案、方案设计和总图报规等;②施工图设计:除不包含本项目红线外供电配电、红线外燃气工程的深化设计外的所有本项目设计内容;③其他相关服务:配合招标人处理后续的设计问题及提供后续服务等工作。项目调概工作(如有需要)、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工作;工程竣工验收阶段一切与设计人相关的设计、服务、资料、指导、咨询、配合、验收、协调等工作。(2)施工招标内容:除不包含红线外供电配电、红线外燃气工程的施工外,本项目其余的内容均为本项目的施工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3.2.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派遣,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其他项目人员不为同一人。3.2.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遣,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2.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遣。。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单位及资质要求:牵头单位由施工单位担任,其资质条件应满足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的资质;2.成员单位及资质要求: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其资质条件应满足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的设计单位应具备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有关的联络工作;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整体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4.联合体各组成单位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由施工单位派驻至本项目,牵头人负责联合体从投标开始直到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具体事宜。。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13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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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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