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汇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嘉润玛纳斯自备绿电替代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润玛纳斯自备绿电替代光伏项目已审批,资金自筹。项目业主为玛纳斯汇 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玛纳斯汇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HNG
2.2项目名称:嘉润玛纳斯自备绿电替代光伏项目
2.3项目概况
嘉润玛纳斯自备绿电替代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 治州玛纳斯县六户地镇境内,项目场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为 N44.73°,E86.18°,距昌吉州首 府城市昌吉市约118km, 距玛纳斯县城直线距离约50km, 距乌鲁木齐市直线距离约1 50km。 项目场区土地性质为沙地,地形平坦开阔,场区海拔高程在290~311m 之间, 场址区东侧有S204省道通过,对外交通较为便利。项目额定容量约580MW, 安装容量约 580.80477MWp, 项目拟新建一座220kV 升压站,接入国投玛纳斯220kV 升压汇集站。 本项目工程设计安装176个子方阵,每个子方阵容量为3.3MW, 总装机容量为580MW。
玛纳斯自备绿电替代光伏项目推荐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本设计阶段推荐采用 615Wp 规格的 N 型单晶硅双面双玻电池组件,组件数量共计944398块。逆变器选
用 3 3 0 0kW 的箱逆变一体机共176台。光伏组件安装方式推荐采用固定式安装。对于并网型光伏电站,采用固定式安装时的最佳倾角为光伏发电系统全年发电量最大时的倾角,经计算,推荐本项目电池方阵的固定倾角为33°,平地区域光伏阵列行中心间距取15m。 嘉润玛纳斯自备绿电替代光伏项目光伏阵列由176个子方阵组成。每个3.3MW 子方阵由2 06/207路光伏组串并联而成,光伏方阵由光伏组串、汇流设备及升压设备构成。
2.4招标范围
合同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项目的初步设计、工程详勘和施工图设计直至项目全容量投 入运行、通过达标投产验收、竣工验收并达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之时满止,为建设本工 程所需全部工作:
1. 完成光伏电场工程相关的水文、气象、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光伏电场 微观选址、光伏电场初步设计、光伏电场施工图设计、光伏电场概算编制、工代及其它设计 服务等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承包方负责已选桩型试桩工作,并出具试桩报告和相应试验数 据,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范围内。
2. 项目除甲供设备(组件、储能成套装置)外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包括不限 于支架、电缆、箱逆变一体机、主变、二次成套设备、GIS 、SVG 、35kV 高压开关柜、 35kV 站用变压器、接地变(兼站用变)及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0.4kV 低压开关柜及其附 属设备等),全部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试验、验收、交货地点堆场建立、运输、卸货、保管。 承包方应确保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并对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进行考核验收, 提供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及消缺,直至完成移交生产的全部工作(包括集控中心 的建设和调试)。电站采购的设备及材料(含甲供)需按国家规范或集团内部标准进行取样 送检及检测,相关费用包含在总承包价格内。
3. 光伏电场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通信工程、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进场道路征地及建设或改造、清障(满足主变、箱变运输要求)、场区道路建设、场外道路接口修复、必要时的治沙工程、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的建设及与工程相关的协调工作。承包方负责已建道路的使用、损坏及修复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费用包含在报价范围内。
4. 承包方负责工程施工的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与建设管理。项目 工程保险(不包括项目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以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消防、 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均由承包方负责。竣工验收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质量监督、启 动验收、并网验收、性能试验、涉网试验、达标投产、安全性评价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均由 总承包方承担,且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承包方负责现场地表植被清理及建筑物等相关清 表工作,负责线路塔基基础的征地及赔偿,以上费用均包含在总承包价格内。
5. 项目送出线路核准、勘察、设计、初设代可研的评审、建筑、安装、物资供货、 安装调试、试验验证、手续办理、协调、拆迁等直至送出工程安全稳定运行的等全部工作 储能设备和开关柜之间的电缆、电缆沟、安装辅材等材料及安装费用,均包含在报价范围 内。
6. 220kV 外送线路(含对侧间隔)相关费用及与国投产生共建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包括但不限于可研编制、备案办理(含升压站)、各专题手续报批、图纸审查、设备及材料 采购、现场施工、调试验收、征地赔偿、协调工作及并网手续办理。承包方负责与对侧国 投电站的共建协议签订,并支付相关费用,35kV 集电线路及220kV线路涉及的征地赔偿、 跨越河流、高速公路、铁路、线路等相关手续办理及费用,均包含在报价范围内(招标范 围详见专项附件4技术规范)。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
2.6计划工期:2025年03月15日开工,2026年03月15日完工。
总工期:366日历天。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
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②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投标人委派的EPC 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 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近三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今)设计完成过至少1 个总装机容量100MWp 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② 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机 电工程专业,要求必须提供签字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近三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 今 ) 承担过至少1个总装机容量100MWp 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需 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个100MWp 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的EPC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 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查询截图;
(6)近三年(2021-2023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 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 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4年11 月 1 3 日19:00 — 2024年11月18 日 1 9 : 0 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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