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土默特右旗大顺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4-11-13
 
一、招标条件
    土默特右旗大顺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代码土右政复〔2024〕147号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土默特右旗自然资源局,招标项目已经由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部门批复、核准、备案 ,批文名称、文号土右政复〔2024〕14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市土默特右旗
    2.立项批文: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展土默特右旗大顺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批复土右政复〔2024〕147号
    3.工程规模:越界剥离区总面积约为413958㎡,其中,越界剥离Ⅰ区(矿区西部)面积约为176928㎡,越界剥离Ⅱ区(矿区东部)面积约为200747㎡,越界剥离Ⅲ区(矿区南部)面积约为36283㎡;四处排土场治理总面积约1898376㎡。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计划投资(万元)
G202 土默特右旗大顺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施工 土默特右旗大顺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施工,越界剥离区总面积约为413958㎡,其中,越界剥离Ⅰ区(矿区西部)面积约为176928㎡,越界剥离Ⅱ区(矿区东部)面积约为200747㎡,越界剥离Ⅲ区(矿区南部)面积约为36283㎡;四处排土场治理总面积约1898376㎡。 567 20476.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岩土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6)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4.其他要求:(1)投标人不需要再派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只需提前登录、签到、在线参加开标、远程解密、查看开标记录表即可。(2)信誉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1.投标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04日 09时30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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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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